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钟玉平、刘 懿报道:叶某为谋利多次向多人贩卖冰毒,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对叶某的贩毒行为依法作出判决。
2020年6月至8月,叶某为谋利,多次向欧某、曾某、谢某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叶某通过微信与买家商议毒品数量、金额等事项后,将毒品分装放置在药盒、鞋盒、烟盒内藏匿于隐蔽地点,买家则依据其指示至相关地点自行收货。2020年8月31日,分宜县公安局民警将叶某抓获。经侦查,叶某多次贩卖甲基苯丙胺累计重3.7克。归案后,叶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叶某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而多次予以贩卖,情节严重,贩卖甲基苯丙胺累计重量达3.7克,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叶某存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依法从轻从宽处理情节。根据叶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分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叶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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