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记者朱 辉报道:12月31日上午,记者从2021年新余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12月25日,新余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31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8.1%,优良率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污染天数同比上年减少3天。
水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1至11月,该市8个河流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其中仙女湖5个湖库断面水质保持稳定;第三水厂、第四水厂、分宜芦塘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大力推动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行动。今年以来,先后完成新钢公司综合料场智能环保易地改造项目、7#烧结机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分宜海螺水泥3#水泥磨辊压机节能改造等6个蓝天保卫攻坚战项目。在汽修行业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中,检查汽修企业(含喷漆房)168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0份,依法查封关停16家;对全市8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落实好挥发性有机物收集处理工作;对13家从事机动车排放检测业务的机构实行记分管理,扎实推进黑烟车联合监管及执法检测工作。
狠抓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实施水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对149个入河排污口开展定期监测,完成工业水污染大排查工作,启动了重点入河排污口整治。廖家江、贯早江“两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不断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实施土壤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保持在93%左右、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两项指标均已达到省里的考核要求。
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及医疗废物规范管理。在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中,共排查产废企业91家,排查156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全市1个小微企业危废集中收集转运点,2个废铅蓄电池集中转运点、13个收集点,3家废矿物油收集单位运行正常。
切实加快矿山整治修复力度,全力推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114件信访件,已办结86件、阶段性办结28件。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10家被曝光涉矿企业梳理的3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33个。
生态环境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常态化落实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机制,50家应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企业安装联网率达到100%。关停取缔厂矿周边“散乱污”企业21家,处罚环境违法案件66件,罚款885.58余万元。
增强服务群众意识,及时妥善处理环境信访件。截至目前,已处理和回复12345热线、12369热线等各类来信、来访以及上级转办环境信访件780余件,未发生一起因环境信访调处不到位引发的群访、集访和越级上访事件,处理和回复率100%。
会上,新闻发言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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