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饶晓君报道:近日,新余市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有产权村卫生室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对晓康诊所和乡村医生队伍的日常监管提出要求。
《意见》明确晓康诊所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开展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家庭医生签约、健康帮扶等服务,配齐诊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身高体重计、出诊箱、资料柜、电话、至少50支各种规格的一次性注射器、有盖方盘、消毒缸、污物桶、观察床、健康宣传栏、药品柜等基本诊疗设备,基本药物配备应不少于30种,落实门诊统筹,配齐电脑和医保刷卡机,参保城乡居民在公有产权村卫生室看病,按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规定报销;保障村医待遇。
《意见》要求晓康诊所医生实行坐诊工作制,巡诊次数一周不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半天,每个村医承担巡诊任务不超过2个行政村。村医必须依法注册、持证上岗,严格执行临床诊疗指南,落实处方书写、疫情登记报告、基本药物使用等规章制度,做到诊疗、收费、疫情报告、公共卫生服务、消毒、医疗废物处置等行为规范,所有药品必须建立台账,及时清理过期药品。《意见》强调加强监督考核,建立与乡村医生服务质量、服务数量、药品管理、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兑现补助经费及岗位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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