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朱 辉报道: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新余市调整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县域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550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600元。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即高一学生按新标准,高二、高三学生按原标准收取学费。
之前,该市省重点中学高中学费每生每学期400元,一般普通高中每生每学期360元。
该市公办中小学校暂停收取学生体检费(不含高考体检收费),其余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执行有关规定,严禁学校自定项目或提高标准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不得向在校寄宿学生收取教学日放学后托管服务费。民办寄宿制学校开展双休日及寒暑假托管可收取课后服务费,其他课后服务不得收费。
市直高中住宿费收费标准:公寓式宿舍不高于200元/学期,普通宿舍不高于100元/学期。继续对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残疾学生免除学杂费。
各级教育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学校收费管理和监督检查,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加大对乱收费的惩处力度,对巧立名目乱收费或自行制定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对情节严重的乱收费事件,将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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