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新余头条客户端讯 刘雅萍、刘新霞报道:近日,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向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为维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利司法保障。
黄某,系未成年人,有多次盗窃前科。2024年2月,黄某在小区地下车库发现一辆小车未锁车门,遂多次偷开该车辆。2月3日凌晨3时许,黄某将该车开至新余学院附近一红绿灯处发生事故,导致车辆右前轮轮胎及轮毂等多处受损。经公安部门调查处理,对黄某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处罚。
在庭审过程中,法官了解到,黄某的父亲在外务工,母亲一人留在本地照顾黄某。由于父母平时忙于生计,疏于管教,监管不到位,导致其多次进行违法盗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对其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法官现场对黄某父母作出了家庭教育指导,指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人身健康成长至关重要的课堂。渝水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引导家长把法律规定转化为自觉行动,确保家庭教育法律法规落到实处。颁发《家庭教育指导令》,让家庭教育责任落到实处,让缺失的爱和监管归位,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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