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何 琪、柳 萍报道:6月28日,新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了新余市《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有关情况。
该“若干政策”重点明确了对科技领军、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等企业的支持举措,自2024年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对于首次入选的江西省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万元的扶持资金。对被认定为江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扶持资金;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按国家、省有关政策给予扶持和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扶持资金。
对江西省优秀新产品、“赣出精品”、“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新材料”等各类新产品的支持举措。比如,对获评江西省新产品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扶持资金;对获评江西省优秀新产品一、二、三等奖的,再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扶持资金。
对获得中国质量奖、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江西省井冈质量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对参与各类标准制定、修订的企业,作为第一起草者参与国际标准、国家(行业)标准的,标准发布后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通过国家级和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评定的单位,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扶持资金。对新认定的专业工业设计企业,一次性给予20万元运营补贴。对参加国家级、省级展览会或工业设计大赛的,每家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布展费用补贴。企业参加国家级、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工业设计大赛获得奖项的,按上级奖励金额给予100%的匹配奖励。
同时,新余市将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奖励力度,从引导企业升规入统、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积极培育领军企业等方面共同发力,加快做大全市工业总量。
对首次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或再次入规但未享受扶持政策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万元;属于新建投产工业企业的,一次性扶持资金提高至25万元。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突破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企业高层管理团队一次性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对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企业,当年营业收入增幅达26%及以上、50%及以上、100%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高层管理团队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
鼓励支持企业增资扩产、技改升级。对现有工业企业新建项目,当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含)以上,或上市企业募集资金用于我市增资扩产新建项目,按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和现汇进资额,由受益财政在5%-10%的范围内,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扶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技改项目已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视当年技改项目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扶持,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首次进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年度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名单;首次进入省企业联合会、省企业家协会发布的年度江西企业100强名单;首次进入年度江西省制造业领航企业名单的,分别一次性给予企业高层管理团队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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