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夏志红)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强化监管效能,新余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充分发挥无人机高空巡航和数据采集作用,实现了全市重点区域全覆盖。
通过无人机传回的实时影像,执法人员可清晰看到巡检路线上的监控画面、空气监测数据、热成像结果,以直播巡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为执法研判提供数据支持。巡检任务完成后,无人机自主完成返航、降落、充电等操作。
目前,像这样的生态环境无人机场,新余市已布设了3个点位,分别在渝水区、高新区、分宜县,巡查范围实现了全市重点区域全覆盖,并搭载气体监测分析器等专业化设备,实现无人巡航与大气监测一体化操作。
无人机场配备多项先进技术,最大有效作业半径约10公里,具备防尘防水功能,能实时感知天气变化,在严苛气候条件下也能完成巡检任务。配备可见光和热成像摄像头,具备1:500高精度摄像能力,能够提供清晰的监测画面,满足高精度测绘作业要求。接入第三方云平台,实现远程控制、航线部署、地图标注、直播巡查等功能,为新余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大幅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效率和执法精准性。
这3座无人机场的布设,为新余市构建起了一张低空全域监测的基础网,是新余市拓展非现场执法监管模式的创新之举,是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的重要手段,开启了新余生态环境智慧监管工作的新篇章。这也标志着新余市在江西全省范围内,首个实现全市重点区域无人机自动机场全覆盖监测,在生态环境智慧监管领域实现了新突破。
接下来,新余市将持续加强生态环境智能化监管手段,不断优化非现场执法监管体系,以更高效、更智慧的手段,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