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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持续完善和落实生育支持措施
2024-10-29 18:41:59    来源:大江网
编辑:杜静    作者:余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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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余 轩)近年来,新余市医保局持续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医保,生育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持续上升。

  落实政策举措,将辅助生殖纳入医保报销。持续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从2024年6月起,将“取卵术”“人工授精”等9个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市医保支付范围,大幅度降低不孕患者治疗费用,减轻患者医疗负担。全面放宽生育保险享受条件。落实医保便民惠民若干措施,全面取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附加条件,参保女职工享受基本生育津贴待遇与符合计划生育规定脱钩,取消结婚证、准生证等限制性材料,确保生育津贴及时足额发放。

  减轻费用负担,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支持。从2024年1月1日起,提高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水平,职工医保生育门诊最高支付限额从660元提高到1200元;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住院分娩取消了起付线,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统一调整为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100%,三级医疗机构90%。推进新生儿参保“落地即享受”。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提升新生儿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便捷度,对2024年1月1日零时以后出生的新生儿按规定办理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的,连续三个参保自然年度(含出生当年)个人缴费由财政全额资助。新生儿在出生90天办理了参保登记的,自出生之日起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解除新生儿医疗报销后顾之忧。

  优化经办流程,推动生育保险业务高效办理。生育医疗费用高效结算。完善医保信息系统,主动与卫健部门沟通协调,督促医疗机构主动引导孕产妇进行生育登记,职工生育保险各项目如产前检查、住院分娩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结算,其中生育门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最高支付限额1200元;新生儿医疗费用在院即时结算,破解了新生儿父母“先垫付、跑腿多、耗时长”的难题,同时减少了手工报销业务量,医院无须再提供各种医疗费用清单票据,医保经办窗口无须再审核各项报销材料,有效降低了手工报销经办风险,大幅提高了医院和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效率。缩短生育津贴发放流程和时限。推进生育医疗费用高效结算,推动医保业务办理的数字化和智能化,“生育津贴审核支付”业务办理时间从原来的1至2个月缩短到10个工作日,截至目前已办结504件。实现生育津贴“免申即享”。符合生育津贴的参保女职工生产完后,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用时,相关生育数据即由医院发送至所属的医保经办机构,由医保经办机构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女职工无须前来申请,医保经办部门将生育津贴直接拨付给女职工参保单位或灵活就业女职工个人账户,实现女职工生育津贴“免申即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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