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何 琪报道:为有效规范计量领域市场经营秩序,对利用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近日,新余市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了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行动,集中查处了一批“缺斤短两”电子计价秤等违法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一、渝水区沙土农贸市场某鲜肉摊使用不符合通用技术要求的电子秤
2024年12月24日,执法人员对渝水区沙土农贸市场某鲜肉摊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一台正在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执法人员现场使用2kg标准砝码对该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测,按单价1按键后,电子计价秤显示为4.2斤;按单价2按键后,电子计价秤显示为4.4斤,经鉴定为不符合通用技术要求的电子秤,对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扣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2024年12月25日已立案查处,案件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渝水区胡家农贸市场某摊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2024年12月19日,执法人员对胡家农贸市场某摊位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对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测,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偏载不符合要求,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已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并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三、渝水区城南农贸市场某摊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
2024年12月19日,执法人员对城南农贸市场某摊位进行执法检查,在对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测时,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通用技术要求、偏载不符合要求,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已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并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四、新余高新区某卤味店使用不合格的电子秤
2024年12月19日,执法人员对新余高新区某卤味店进行执法检查,在对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进行检测时,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秤通用技术要求、偏载不符合要求,检定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已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并对当事人进行了当场处罚。
五、仙女湖区观巢农贸市场某流动摊点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计价秤
2024年12月17日,执法人员对仙女湖区观巢农贸市场某流动摊点进行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未经检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法人员已没收不合格电子秤,并对当事人进行当场处罚。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电子计价秤销售、使用等环节监管,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超检定周期、计量不合格、破坏计量准确度的电子计价秤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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