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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生态环境局实行行政执法与损害赔偿并举
2025-03-06 16:45:47    来源:大江网
编辑:杜静    作者:刘 思、夏志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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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刘 思、夏志红)近日,新余市某医院因废水排放超标,被处以20万元行政处罚,并投入60万元实施生态修复。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联合新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对新余市某医院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经现场取样检测,该医院废水排放口氨氮、粪大肠菌群两项指标超出排污许可限值,依法处以20万元行政罚款,同步启动生态损害赔偿机制,推动其投入60万元实施生态修复。

  在这起执法案件中,执法人员通过开展政策宣传,商讨修复方案,引导涉事单位采取“植树复绿+增殖放流+菌种培育”立体修复措施,力争实现生态环境损害“应赔尽赔”与修复成效“可见可感”的有机统一,既彰显了环境执法的刚性,又通过专业指导帮助企业算清“生态账”和“发展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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