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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开展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开采专项活动
2025-04-03 17:46:31    来源:大江网
编辑:肖文忠    作者:何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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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何 琪报道:为切实加强分宜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维护矿产资源开采秩序,4月1日,分宜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专项活动。

  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事先经依法申请,经依法批准后方可开采。凡未依法取得相关证照、擅自开采矿产资源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均属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该县的矿产资源是指煤、铁、硅灰石、透辉石、大理岩、石英岩、白云岩、花岗岩、方解石、建筑用石料、陶瓷用石英砂岩、高岭土、陶瓷土、砖瓦用页岩、煤矸石等矿种和其他矿种。

  自然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对全县范围内所有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因无证开采矿产资源同时涉及破坏耕地、林地,污染土壤、河流、水源等损害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视情由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查处或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执法部门查处。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非法采出的矿产品。对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非法采出矿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没收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无证采矿提供住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火工品、堆放场所等条件。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否则由公安机关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以及村“两委”成员参与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凡参与、包庇、纵容无证采矿违法行为或为无证采矿者通风报信的,除予以行政处罚外,移送相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及时发现、制止、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监督举报,举报人的信息一律保密。

  举报电话:0790-588618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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