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通讯员严永波)近日,新余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组织执法人员和第三方检测机构人员分成5个组,对辖区内流通领域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
监督抽检依据GB811-2022等标准要求,对规格、保护区、质量、视野、固定装置稳定性、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标志标识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此次抽检了13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为7.69%。执法人员根据抽检结果,依据相关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叶某销售的不合格电动车头盔12个予以没收,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车头盔时,务必选择正规经营门店,挑选质量手续完备的产品。购买时,仔细查看产品的生产厂名、厂址,以及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并现场索取购货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及时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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