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何 琪报道:近日,新余市发布了一批干部职务任免通知。
经研究决定:
郭剑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高智军同志任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廖阳同志任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夏得湧同志的市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免去祝剑如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市物价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文新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总督学职务;
免去任国安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小安同志的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付小平同志的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江梅兰同志的市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免去袁丁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喻秀平同志的市应急救援中心主任职务,保留副县级待遇;
免去曾长生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卫国同志的仙女湖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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