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何 琪报道:近日,新余市分宜县一村民家的水牛在田埂边吃草时,突然倒地死亡。经兽医诊断是吃了农药中毒死亡,隔壁家的田里刚喷过除草剂。由此,牛主与隔壁家田主就赔偿问题引发纠纷。
5月15日下午,村民黄某发现自家的水牛死在田埂边,立即请来兽医诊断死因,诊断结果是吃了带有农药的草导致中毒死亡。
原来,黄某隔壁张某家的田里刚喷过除草剂,水牛吃了带农药的草导致中毒死亡。于是,黄某跑回家找到张某理论,气愤地说:“你喷农药也不立警示牌,我家的水牛吃了你家喷农药的草死亡,你必须赔一头水牛的钱!”
张某反怼:“你家的牛乱窜还怪我?自己不看管好,赔钱没门!”
两人争得面红耳赤,现场的火药味越来越浓,眼看就要上演全“拳脚”,分宜县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赶到了现场。
民警立即组织双方调解,起初双方互不相让。于是,民警给双方上了一堂法治课: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水牛到张某家田里吃草,黄某没有看管好自己的水牛,要承担一定责任;
“虽然民法典中没有明确规定农药使用者必须设立警示牌,但从风险防范和保障他人安全的角度考虑,农药使用者最好设置警示标识。这样既能避免可能的纠纷,也能保护他人的健康安全。在一些具体案例中,如农民在自家农田使用农药,尽管属于正常农事活动,但如果没有设置警示牌,导致他人误食中毒等情况发生,法院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定农药使用者承担一定的责任。”也就是说,张某未设置警示牌,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双方的怒气才慢慢地降下来。
经过多轮协商,那头水牛估价5200元,张某未尽告知义务担责40%,黄某疏于管理担责60%,双方都表示接受,纠纷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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