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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通报3起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2025-06-06 15:05:21    来源:大江网
编辑:杜静    作者:何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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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何 琪报道: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市场秩序,加大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化发展,近日,新余市渝水区通报了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第一批典型案例。

  一、渝水区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某标段评标专家受贿案

  2024年11月,渝水区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期间,江西某建筑公司在评标环节向该项目评标委员会专家邱某输送利益,邱某在评审中实施倾向性评分,致使该公司高分中标,评标结束后,向邱某行贿20万元现金。相关部门依法对邱某采取强制措施并处以2.5万元罚款,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的行政处罚。

  二、评标专家曾某羽等三人违规收受财物案

  2021年5月,曾某羽、傅某青、彭某3名评标专家,在新余市渝水区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监理标的评标工作中,违规收受财物。经新余市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实,该3名评标专家违规收受财物的行为属实。2023年1月,新余市渝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作出曾某羽、傅某青、彭某3名评标专家清出专家库的行政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6万元。

  三、渝水区某小型灌区工程弄虚作假投标案

  2024年4月,投标单位河南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递交的渝水区某小型灌区工程投标文件中,该公司拟投入的建造师胡某新(注册证号:豫24121229****)已在理县夹壁某沟防洪治理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存在有在建项目情况。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全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行为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渝水区水利局对河南某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如下处理:一是予以通报批评;二是扣除其信用评价分2.5分,并同步上传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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