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何 琪、袁国峰报道:为加强安全监管,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新余市公布4起安全生产领域典型案例,警醒各方切实强化责任落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一、建筑企业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未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相关安全管理人员未正常履职
今年3月12日,新余市住建部门执法人员在对中管辰化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新余燃气公司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基坑开挖未按照专项方案施工(属重大事故隐患),边坡无支护措施,临边防护不到位,未搭建人员上下安全爬梯,且基坑开挖过程中项目经理、安全员未在履职,未见项目经理带班记录及安全日志等相关安全管理资料,依法对该项目施工单位处1.25万元行政处罚。
二、建筑企业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
今年3月27日,新余市住建部门监督人员通过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发现,新余某公司办公楼消防改造项目自上线以来,施工单位关键岗位人员无考勤,人员不在岗,未录入劳务人员并考勤。监理单位未在系统中录入监理员并考勤,下发整改通知单后仍未按时整改,逐移送市城管部门处理。
经渝水区城管局调查,当事人违法行为属实,依法分别给予该项目施工单位某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江西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监钱某60000元和25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建筑企业未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控要求
今年4月19日,新余市住建部门执法人员在对江西鼎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新余市狮峰北路北湖路至仙来大道段管沟工程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现场未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管控要求,未采取湿法作业,路面积尘较多,依法对该公司处1.25万元行政处罚。
四、员工内部举报液化石油气存在安全隐患
今年6月19日,新余市腾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一员工在日常巡检中,发现部分压力表没有标注最高工作压力红限、卸车臂液化气快装接头未装堵头,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管理部门接到该员工的报告后,立即对压力表进行更换,同时对卸车臂液化气快装接头进行堵塞,有效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按照该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给予该员工现金奖励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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