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何 琪报道:为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近日,新余市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一批在产品质量领域查办的违法案件,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更为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渝水区某耐火防水材料经销部销售不合格挤塑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案
2025年3月,执法部门在对渝水区某耐火防水材料经销部销售的挤塑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检测时,发现其规格尺寸和允许偏差、导热系数项目均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今年6月,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挤塑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并处以罚款。
二、新余高新区某复合板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岩棉彩钢夹芯板案
2025年2月,执法部门在对新余高新区某复合板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岩棉彩钢夹芯板检测时,发现芯材密度项目不符合GB/T23932-2009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今年6月,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三、渝水区解放东路某阀门管件总汇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案
执法部门在对渝水区解放东路某阀门管件总汇销售的直流水枪检测时,发现其密封性能项目不符合GB8181-2005标准要求,内扣式接口经检验基本尺寸项目不符合GB12514.2-2006标准要求,有衬里消防水带经检验最小爆破压力、耐磨性能不符合GB6246-2011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今年3月,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四、渝水区某幼儿园销售不合格床上用品案
执法部门在对渝水区某幼儿园销售的“儿童三件套”进行检测时,发现其水洗尺寸变化率(布表)、标志标识项目不符合《江西省床上用品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GB/T22844-2009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今年2月,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儿童三件套”,并处以罚款。
五、渝水区青年路某装饰材料超市销售不合格阻燃胶合板案
2024年10月,执法部门在对渝水区青年路某装饰材料超市销售的阻燃胶合板检测时,发现其不符合GB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规定的B1级,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今年2月,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合格阻燃胶合板,并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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